近日,云南昆明发现了两具男性尸体,由于天气炎热,加上两人被害有一段时间了,所以,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发臭了。
事情发生在8月18号那天,地点是云南省昆明市盘江东路和金色大道交叉口附近。当时,一名工人打开窨井盖,打算下到里面进行作业,没想到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凭直觉,这股恶臭不像是一般腐烂物质散发出来的,以前从来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感觉有点蹊跷。
(资料图片)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这名工人打开了手机上的手电筒,借着手电筒发出的光他定睛一看,不由地惊骇万分,眼前竟然是两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
他被吓得不轻,根本没有心思再作业了,连忙爬上了地面,拿起手机向警方报了警。由于下面的味道实在太冲,他开始呕吐起来,好一阵子才恢复了正常。
没过多久,当地的消防人员和民警便火速赶到了现场,在附近拉起了警戒线,一些市民好奇地在边上围观。
很快,两具尸体先后被抬了上来,民警对尸体分别进行了拍照取证,然后包裹处理,最后殡仪馆的车把两具尸体拉走了。
据一些目击者透露,虽然两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但不难看出他们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男子。至于死亡原因,目前还不得而知,警方正在调查之中,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的。
从案发的现场来看,笔者认为自杀的可能性相当小,因为窨井上面是有井盖的,要是这两名男子是自杀的话,跳下去后谁来帮他们盖上井盖呢?
此外,这里很有可能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凶手将两名年轻男子杀害后,趁着夜色的掩护,用车把两具尸体偷偷地运到了这里,然后打开窨井盖,将尸体扔了下去。
凶手之所以选择在这里抛尸,无非是觉得窨井下面一般人都不会去,警方找不到尸体的话,自己的罪行就不会败露。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他们的如意算盘这回打错了,两具尸体居然被一个下去作业的工人发现了!这正应了那句话——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由这起命案笔者不由地想起前段时间发生在江苏常州武进区的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那起事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8月2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吾悦广场发生了一起分尸案,两名KTV女性工作人员(30岁女子翟某和26岁女子白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后,翟某将白某失手掐死。
翟某过失杀人后,本应该立马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可她并没有这样做。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逃避法律的处罚,她打算毁尸灭迹。
说干就干!翟某立马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3位朋友——2名20岁男子(朱某、李某)和34岁女子邹某前来商量。
经过一番商量,他们觉得毁尸灭迹让警方找不到死者的尸体,才可能逃避法律的严惩!
很快,他们便开始实施自己的罪恶计划——4人分工合作,对死者白某进行分尸,然后分别装了起来。
第二天凌晨,当大家还在睡梦中时,这4名犯罪嫌疑人将尸块装上了车,然后驾车出发。
距离凶案发生点70公里外,位于宜兴市丁蜀镇一处偏僻河道的附近,网传是最终抛尸点。
有目击者对记者称,是其邻居首先发现了死者的尸块,之后便及时地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天的晚上,这4名犯罪嫌疑人就被全部抓捕归案。
现在,我们不妨回过头来看云南昆明窨井下两具男尸案,如果这也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那么在警方高科技的侦查手段下,犯罪嫌疑人必将难逃“如来佛的掌心”,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由此可见,在与他人相处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心胸宽广,善待他人,正确看待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斤斤计较,要学会谦让,得饶人处且饶人。
当矛盾发生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而又清醒的头脑,千万不可冲昏头脑,丧失理智,为了发泄心头之恨,去残忍地剥夺他人的性命。否则,不仅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实在是得不偿失。
此外,我们还应该主动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管做啥事都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标签: